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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08: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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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山东德州
转关于放疗
任何一种肺癌在其发展的某一个阶段中,都可以进行放疗,但是由于放疗是一种局部治疗,因此在强调手术、化疗和放疗综合性治疗的基础上,应该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量体裁衣,该是放疗唱主角的时候要当仁不让,而该是唱配角的时候也必须要甘当绿叶。 肺癌患者选择放疗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小细胞肺癌由于癌细胞转移早,并且对化疗敏感,因此放疗并不作为首选方案,应当首先进行化疗,等到3至4个周期以后,肿块缩小,再考虑进行放疗,这样才能获取最佳效果。 其次,对于早期非小细胞肺癌(包括鳞癌和腺癌)患者,虽然仍然以外科手术作为首选方案,但是对于那些因为本身具有心脏或肺部基础病变的无法承受手术负担的患者,经临床研究证实,精确放射(适形放疗,陀螺刀,γ刀)治疗可获得与手术治疗相似的结果。同时对于那些局部发生晚期癌变但是没有远处转移者,向肿瘤根治的方向发展的根治性放疗都能达到比较令人满意的目标。 第三,对于那些不能手术,局部已经晚期并发生骨转移或者脑转移的病人,选择姑息性放疗则可以有效地提高病人的生存质量,减轻他们的痛苦。 第四,对于任何一种确诊为肺癌但又不能进行手术的病人,都应当在可能的情况下尽早地进行放疗。单纯放疗或者与手术以及化疗结合,都是可以操作的方案,但是必须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手术或者化疗后必须给出适当的间隔期,让病人在身体得到一定恢复后再进行放疗,以促进整体的治疗进程。 目前,为了提高肿瘤治疗的精确性和对正常组织有效的保护,从而提高病人生存率和生存质量,放射治疗已成功地从常规放疗技术发展为以三维适形及伽马刀等立体定向放疗为代表的精确放疗技术。目前,不能做根治性手术的肺癌病人有64%的人需要立即放疗,30%的患者10个月内需要放疗,而只有6%的患者不需要放疗。”放疗在肺癌治疗中的地位已经举足轻重,只要运用得当,随着放疗技术的不断精进,有理由相信,放疗手段一定能给肺癌患者带来美好的春天。下面介绍放疗在肺癌治疗中的一些实际应用: 1、姑息性放疗 1)对肺癌所导致的上腔静脉压迫症和远处转移的病人,放疗是最好的姑息疗法,能缓解临床症状,减轻痛苦和改善生存质量。在放疗中仅照射受压的上腔静脉或包括原发肿瘤,在放疗的同时使用脱水剂。 2)脑转移 常用全脑照射后,再用小野给单一转移灶加量,放疗的同时也需使用脱水剂。 3)骨转移 对于远离重要器官的单一骨转移灶一般采用单次大剂量照射止痛效果较好。多发骨转移可用核素内放射加用局部外放疗。 2、支气管腔内近距离放疗 腔内放疗是用计算机控制的后装近距离放疗机,将高剂量率的放射源(直径1mm)直接放到气管、支气管腔内进行近距离照射。其优点是照射范围较局限,直径仅为2-3cm。在此范围以外放射剂量急剧下降,因而有利于肿瘤周围正常肺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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