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后知先觉 于 2009-10-22 08:24 发表 仆人,你好!我看了天涯的帖子了,我们大家都知道事情的真相所以能够完全理解你讲的问题,但是我们现在需要面对的是不了解真相的公众。所以建议把题目修改为“中华慈善总会以修改赠药条件为名歧视生命,丢弃慈善普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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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lf6019 于 2009-10-22 09:04 发表 现在的帖子已经贴出去了,再一改动便不是个办法,最好还是在那帖子下面发回复,把自己的看法都讲出来不是更好吗?
原帖由 隐溪 于 2009-10-22 10:02 发表 我已光顾过天涯的帖子,并顶了一记,大叔不生气,洒洒水、施施肥,懒得生气伤身,大人不计小人过!这些人自然会遭报应遭天谴!
原帖由 宝宝小鱼 于 2009-10-21 22:04 发表 楼主要不要上天涯论坛上发贴?要去的话,我一定帮你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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