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药品像易瑞沙那样,明明白白地把它的适应范围定在一群走投无路的人。初接触时我就觉得非常奇怪,百思不解。既然走投无路的人吃了有效,那么还没走投无路的人吃了岂不是更有效吗? 看看它的说明文字:“本品适用于治疗既往接受过化学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既往化学治疗主要是指铂剂和多西紫杉醇治疗。” 好家伙,规定得多么详细,连既往的化疗治疗用什么药也规定了!如果用的不是铂剂和多西紫杉醇呢,是否违反了它的规定?假如从没化疗过或不是局部晚期或没有转移呢,是不是都不能吃易瑞沙? 原来易瑞沙专门是给既不能手术,或虽然手术了但复发了转移了而且靠铂剂和多西紫杉醇化疗已经失败的患者准备的。 药品的设计者是出于什么的动机,才把易瑞沙设计成需要较多附加条件才能使用的药品?是本身不自信还是太自信?不自信的可能的解释是:反正你经过那么多的治疗都失败,吃我的易瑞沙就不要要求太高了,消除一些症状,提高一下生活质量就行了,即使一点效果都没有,也是怨不得的;太自信的可能的解释是:所有的治疗都没效,我易瑞沙就行,你山穷水尽了,走投无路了,一吃易瑞沙,你就柳暗花明又一村了,这么好的药,贵一点也是合理的。 我不知道设计者是不自信还是太自信,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我不是易瑞沙合格的适应范围里的患者,我不知道铂剂为何物,但我看中易瑞沙的“靶向”,“它是一种选择性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该酶通常表达于上皮来源的实体瘤”。我希望每天吃它一颗,手术后残留在血液里或器官组织里的非常细小的肿瘤组织或肿瘤细胞会因此而不能生成新的血管来汲取营养继而发展壮大自己。因此,我觉得它比术后预防性的盲目的狂轰滥炸的化疗来得更可靠更有希望。 然而,我喜欢上易瑞沙(当然是指印度版而非性价比不佳的英国版)并不能使我的疑团之一消失,这个适应范围真是太太古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