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白细胞和血小板降至什么程度要停止放疗?
患者接受放疗时,尤其是照射较大范围的扁骨、骨髓、脾及大面积放疗,如全肺放疗,全骨盆放疗,全腹放疗时。造血系统受影响导致全血细胞下降,如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下降。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到一定程度就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并有一定的危害,如患者自觉全身乏力,易导致严重感染甚至败血症,有出血倾向,导致内脏、颅内出血致死亡。所以当白细胞小于 3 X 109/升,血小板小于70 X109/升时应暂停放疗,升血对症治疗,血象恢复后再开始治疗。不过,当放射野较小,如垂体瘤的放疗,或放射野未包括造血系统时,如颈部的放疗、四肢软组织的放疗,如果白细胞在小于3X109/升,但大于2 X 109/升,血小板小于70 X 109/升,但大于50 X 109/升时,仍可继续放疗,但应严密监测血细胞的变化,如果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则应立刻停止放疗,加强升血治疗。
55. 白细胞下降后有什么好的治疗方法?
当白细胞轻度下降,即 3 X 109~4 X 109/升时,可让患者注意饮食,多吃一些动物肝脏、瘦肉、豆制品及菠菜等升血食品,同时可配合服用一些口服升血药,如利血生、鲨肝醇、升白胺等,如果白细胞下降至 3 X 109/升以下时,宜用较强的升血药物,如皮下或肌肉注射集落刺激因子(升白能等),连续使用5~7天可以获得较好的治疗效果。如果治疗效果不佳可输成分血并停止放疗,必要时做骨髓穿刺,以警惕出现骨髓转移的可能。
56.血小板降低应如何处理?
首先应明确引起血小板降低的原因是什么,当患者的造血系统如肝、脾、扁骨受到照射时,如全腹照射,倒"Y"野照射等,骨髓受到抑制致使血细胞下降。其中包括血小板的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血小板在(50~100) X 109/升之间,照射野不大时,可以通过饮食,如动物肝脏、瘦肉、豆腐及升血药物,如升白胺、鲨肝醇等来调整。如果降至50 X 109/升以下,无论是放疗野是大是小均应立即停止放疗,卧床休息,避免碰撞,并给予止血药物预防内脏出血,同时应向血站申请输成分血,待血小板恢复正常后再开始放疗。在一般情况下,很少有病人血小板降至 50 X 109/升以下,这种情况多见于骨髓受侵的情况。所以当血小板急剧下降且原因不明时,应行骨髓穿刺化验以明确病因,然后积极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