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已有1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可以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这些药品是(以下简称特殊药品):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里葆多、爱必妥、晴唯可、ATG- Fresenius S、赫赛汀、诺其、美罗华、类克、福斯利诺、泰欣生、索马杜林、复泰奥。
哪些人可以享受?
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待遇政策享受期内符合大病保险特殊药品适应症的参保人员。
保障待遇有哪些?
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使用规定的特殊药品发生的累计费用,8000 元以上至30 万元以下部分,大病保险基金报销50%。
需要注意什么?
特殊药品购买使用前需办理备案手续:持《绍兴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用药备案单》、社会保障(市民)卡、门诊病历、住院病历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社保局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登记备案后,可领取《绍兴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登记卡》。
费用如何报销?
办理报销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绍兴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市民)卡、《绍兴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登记卡》、《绍兴市大病保险特殊药品用药备案单》、药品发票原件、出院记录(门诊病历)、处方复印件及相关就诊资料。如果您是在绍兴市外购买的,还需提供特殊药品责任医师开具的转外就医核准表。
温馨提醒: 格列卫、力比泰、易瑞沙、爱必妥、赫赛汀、诺其、类克、复泰奥等药品在使用一定疗程后,药企或慈善机构可无偿提供后续待遇。参保患者因治疗所需达到免费供药条件后,可向特药赠药药店申请免费供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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