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一个我身边关于易瑞莎的case 我爸爸同病房有个病人,在医生的推荐下服用英国版的易瑞莎,结果三天后,双眼过敏,视力模糊。七天后竟然失明。 虽然病人现已过世,但他的太太依然沉浸在悲伤中。并认为易瑞莎的不良反应直接导致了病人心理底线的崩溃,并雪上加霜。 在做了大量取证后,英国总部易瑞莎公司,以病人服用过抗阴药物为由,拒绝了病人家属的索赔。 于是就有了这起诉讼。因为她找的律师是我的朋友,我们探讨了一下觉得有必要提醒大家,一般这类案子,医院药商无明显行为过失,又没有明确的诉讼标的,是很难胜诉的。法律保护的一方,肯定是有倾向的。因为公正公平的原则,不能融入太多人情。而且这个过程中,反方一定会找你的过失,这会让病属心理很不好受。 所以一般这类案子,律师可能会接,但结果很没有把握。庭外调解就算不错了。起诉的时效为两年以内。 所以家属在做治疗的时候,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和法律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