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_amy
发表于 2012-3-7 16:35:41
茉茉 发表于 2012-3-7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治病要钱,我们已经山穷水尽了。
律师我咨询过了,从法律上讲,我们必定要吃亏。法律不讲人情。
茉茉,你真的很难.现在只能用亲情去求这些人能不能先签协议类的将原属于你爸的继承的那份折价先给你们治疗?但是如果这样,你们真的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如果按现在,如果你奶奶没有任何遗嘱的情况下,以后你们还是可以住的,因为你爸爸的那份永远属于你们
sh_amy
发表于 2012-3-7 16:37:31
茉茉,也不要再怪别人,不要给爸爸太多遗憾,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虽然我真的帮不了你,但是还是希望你坚强开心
爸爸是顶梁柱
发表于 2012-3-7 18:18:36
一上来就听到这个消息,真是让人心酸。
本来也想来发泄发泄我心里的郁闷,但与茉茉相比,我的又算什么,咬咬牙牙挺过去,茉茉,你也要加油,挺过去就好了。
看这情况可能趁你爸爸健在卖掉房子比较好,一可以解决医药费用问题,二可以先拿点钱租个地方住以免日后你们更加困难。
茉茉
发表于 2012-3-7 18:33:56
现在卖房子要四个人一起分,重点是要拖至少三个月。
我吉祥
发表于 2012-3-7 19:14:36
找社区,居委会或村干部还有派出所等几方面的人,还有你家几方当事人,招集齐了.调解也好做证也好,把过程录录音或作个记录,都签下字,按上手印.你老爸在与不在,最起码的,你爸的那份权益他们不敢给侵吞了.还反了他们了.再不行就让你爸跟他们动粗,法律总要给弱势个交待的.就象我,放火,正常要获三年以上实罪的,就因为IV期,他们怎么也不敢怎么我,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没错.但是要掌握尺度,不能附带民事.想想看,孩子.:o
我吉祥
发表于 2012-3-7 19:16:53
他们要撵你们走就让他们把你们应得的部份掏出来.
我吉祥
发表于 2012-3-7 19:20:34
对了,还有一种说法.好象房子谁长期住就是谁的.不知确立否.
茉茉
发表于 2012-3-7 19:32:21
我吉祥 发表于 2012-3-7 19: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了,还有一种说法.好象房子谁长期住就是谁的.不知确立否.
吉祥阿姨,我们打算住着房子,也不卖了,他们也不敢赶我们走,以后他们要卖房子,我们也不同意。
然后我明天去居委会,要求调解,看他们如何处理,再不行,就找媒体,我看他们还要不要脸!
我爸的病,我们自己借钱治!
现在我爸在医院,身体不好,我也不想让他操心,我妈妈懂得少,还要照顾我爸,家里只有我了,我希望我能把这件事做好,至少要对得起我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