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ht598777 发表于 2009-2-15 00:01:03

有人说要免费给我妈治疗癌症,大家来判断一下是不是骗子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有有人可以免费治疗癌症,下面我把他回复给我的几封电子邮件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帮我判断一下是不是骗子
~~~~~~~~~~~~~~~~~~~第一封信~~~~~~~~~~~~~~·
先生:你好!
    邮来病理报告收到,正由专家们会诊。一经确定你母亲的病能被治愈,我会随时通知你。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本疗法用的是轻低频脉冲电流,疗程中患者最多只会有电极与耳朵间的轻微刺激感和中医所谓 “气冲病灶”的轻度不适感,而绝对没有任何类似西医的伤害性、毒性等直接致残、致死的痛苦!
2)我和几位朋友搞的是中医疗法研究,有专利(申请号:200520141909.5)为证。请特别就其是否世界唯一查查各大专利数据库。联系方式:电话:1-718-438-0283; 地址:XUNJUN CHENPMB108 5424 7TH AVE, BROOKLYN, NY 11220。
3)既然声明是免费,你母亲抵广州后自然就不必向我们交任何别的费用。只是在疗程完后的病理检验费用,相信你们会愿意支付。顺便提一下,你母亲是我们提供免费治疗的最后一位患者(有效期限为从我们断定你母亲的病能治愈的电邮发出日起的10天内)。晚期癌症患者的包治愈收费,是最低RMB 19万元。
4)相信你会明白,如果你发明了能在一分钟内催醒烂醉者和使人做梦和治愈绝症的治疗电流,你会甘愿跟任何医院或医疗机构合作吗?加上我们在网上已声明正在筹办诊所,你母亲自然会在我们自己的诊所就医。
5)治疗时间约为:每天抗病保健(防止感染任何疾病)1分钟;每天疗癌30+30分钟;如果患者需要止痛则依其疼痛程度每天加1.5+1.5到4+4分钟—止痛24小时;均为耳电疗。电疗8天休息4天,电疗28天(连休息共36天)。然后等待不超过11天使身体达到病愈状态以供采活体标本,再加上检验和快邮需时。判断标准是国内权威西医检、化验、检查标准(例如,检验癌症我们用广州中山大学达安基因临床检验中心http://www.daangene. com/ljzx/所认标准)。
6)那么多论文吹了那么多年,你见过、听过谁敢、谁能治愈绝症才收费?如果你或你的任何亲友有兴趣在短时间内测试我们的实力,可以请他/他们安排动物甚至人实验,禽畜、人疗伤(可用以快速旁证其它电流疗效):
止血:电耳1分钟。(一般电完80秒内止大出血,咯血,吐血)
消淤肿:电耳1+1分钟。(一般电完15分钟内消新肿)
愈合伤口(含断筋腱和三度烧伤体表):每日电耳5+5分钟。(5日内愈合)
驳碎骨:每日电耳15分钟。(8日内愈合)
止痛: 电耳3至8分钟。(一般电完10分钟起止任何原因、程度疼痛24小时)
又或者,如果你们认为更有保障,你、我各拿19万RMB存入你我律师共管的帐户中,你母亲的病未能按广州中山大学达安基因临床检验中心的检验结果达由权威西医判断的治愈标准,你们把19万RMB拿去;治愈了,你们的19万RMB归我们。请你用同样条件试向任何西医院、西医生提出交换,看有什么结果?

htht598777 发表于 2009-2-15 00:01:28

第二封信

先生:你好!

2009年2月10日(星期二) 晚上9:24来信覆如下:1)我们的诊所在广州市花都区。2)上次去信中末段“又或者,……看有什么结果?”的内容只是对对我们的能力有怀疑或异议而不敢接受治疗者的挑战;既然你们答应让我们治疗,这挑战自然跟我们应允为你母亲免费治愈其晚期癌症的承诺完全无关。再阅上次去信中“3)”段你们就可以释怀了。再重复一遍,你们不必就信中所示“19万元RMB”付出任何钱财。你们要付的只是在她被治愈后的检化、验,检查费用。3)“医患协议书”附在下面。如果有任何意见建议,请随时告诉我以便协商。商定的协议最好在你母亲抵达广州与我代表见面时签署公证。你母亲的全部病历正本也请带去以便我们收用。4)相信你记得我曾在首次与你通电话时提到,我的助手因事要在10天后回广州,估计在本月雨水(2/18)日前后会到达。此日前他会跟你们联系抵广州有关事宜。4)我们反复估量过你母亲的病情,还是决定能够把她的病治愈。我们当然明白她的病“急需及时治疗”。为在10天内稳住其病情,必须用默念两字保健法:先出声念准(普通话发音)漆(qī)、笆(bā),熟练后再逐渐减低声音至无声至默念,可把速度保持在每秒6-8次,反复默念,越轻微、越不在意越有效。宜在清醒时不停重复。

医患协议书

CCX:200920005

订立协议人:甲方(患者): 姓名____   地址                        

乙方(医者): 姓名____   地址                        

甲方患    期            病(附件一----疗前:甲方的      病状检、化验报告)。因得知乙方 “只要患者非濒危,对任何疾病都提供‘病愈才收费,不愈免分毫’且无任何副作用的治疗服务”,故请求由乙方治疗其       病。为避免任何纠纷及保障各自利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经乙方治疗后甲方的“病愈”(或治至按权威西医标准双方协定的改善),指的是从乙方确定甲方已被治愈而停止治疗日计算的最多第天(患者达治愈病理状态所需天数加检、化验所需天数加快邮所需天数)内,患者经中国广州中山大学达安基因临床检验中心http://www.daangene. com/ljzx/(或经甲方自定的国际权威检验机国                      )所作的相关病理检、化验结果(附件一----疗后)显示其已确实痊愈(或治至按权威西医标准双方协定的改善)。

(二)甲方将于其      病被检、化验证实为“病愈”(或治至按权威西医标准双方协定的改善)时支付给乙方的治疗费用人民幣      元,需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先寄存入共定并由双方律师共管(或任何双方接受的第三者管;或第三种安排例如:提存公证)的银行帐户(            银行,帐号                                 )。

(三)甲方从抵达本院时起,甲方只需每天少于2小时接受乙方中医治疗仪绝无任何放射性、毒性、厌恶性、风险性副作用的耳电疗,每天24小时听著祥和的道教音乐,电、听8天停4天,电、听、停   天内治愈(或治至按权威西医标准双方协定的改善)其疾病。甲方愿尽心配合乙方职员以使疗程趋于顺畅。

(四)甲方因任何理由在乙方预定疗程完成日前终止治疗,其将从共管银行(或其它类似性质)帐户中取回其寄存治疗费而无须解释、负责。但是,如果在乙方预定疗程完成日起甲方不但拒绝做活体组织病理检验或/和其它相关检、化验又要取回其治疗费,乙方将尽力了解其真相以缓解纠纷。乙方在万不得已时才会向共同协定的国有关法庭提请仲裁。

(五)甲乙双方认定,无论甲方在预定疗程期间与乙方人员发生什么争议,双方都将秉承“以和为贵”宗旨,尽量按常情、常理来协商解决。

(六)如果甲方的      病(仅限于非传染性绝症如癌症、白血病、渐冻人症、类风湿关节炎症)在其向乙方支付治疗费之日起的五年内复发,乙方将为其免费治疗至再次痊愈(或至按权威西医标准双方协定的改善)。

(七)甲方往返广州及其治疗期间的交通、食宿,疗后检、化验,检查等费  用,与乙方无关。 

(八)为了使其他患者也能尽早康复,甲方同意在疗程间与乙方合作去制作并准许乙方在充分保护其隐私权----只公开其掩盖眼部的面部照片或/和录像,其姓氏及其所在国省市(附件二)----的前提下,合法拥有、使用其疗前、后治疗证据正本----即上述的“附件一、二”。

(九)本协议由双方签署,甲方将其治疗费寄存入共管(或任何双方接受的第三者管;或第三种安排例如:提存公证))的银行帐户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实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代表):          (签署)   乙方(代表):         (签署)                  

鉴证机关:          (盖章)         鉴证人:         (签署)

2009年__月__日签订

htht598777 发表于 2009-2-15 00:02:01

第三封信

先生:好!

1)“不能让病人去广州”的顾虑,我们能理解。只要你们能解决我方派出人员的基本要求----食、宿、行和工资,到哪儿治疗就只剩下法律保障的考虑。这里只要求你们书面(可以加进“医患协议书”内)承诺:替你母亲的疗程在你我的“医患协议书”寄离开封后才开始,且对你我间任何可能法律争议必须由既非广东省亦非河南省的法庭来审理。

2)对我们“治疗手段不信任”的困惑,相信让事实作证会比较容易解除。我提议: a)你们先上网查清楚迄今最高效的止剧痛药、疗法的止痛效果和副作用;然后在我治疗员抵开封时由他为(你们找得的)剧痛患者试电疗10分钟,等待24小时看效果如何(要是你们能找到合科班的西医检测仪器相助更好)?果真比不上你们网上所得,我们还会有必要继续丢人现眼?当然就无须签什么协议、治什么癌了。B) 可记得上信我提到“对我们的能力有怀疑或异议而不敢接受治疗者的挑战”,看来正好用在你父亲的个案:你我各拿某万元RMB存进你我律师共管的帐户,按你们的要求、权威西医标准签定协议。疗后不达标准,你们把我的某万元拿去;反之我拿你们那某万元。请提醒你父亲,这可能是他这辈子最轻松的赚钱机会。c)欢迎你们用摄像机对你母亲的疗程全程摄像(每天不过1小时20分钟),到任何时候她觉得有不妥,证据已在不容抵赖!当然,到疗程完毕,作为治愈记录(或治至按权威西医标准双方协定的改善)该证据也不容抵赖!d)最好能把贵市的公认靠谱传媒人士也请来,假的话趁早叫我们原形毕露也算替普天下病人行善积德,真的就无须废话了。

3)如果贵市或你们能招至的任何癌症或其他奇、顽、绝症(含晚期、非濒危----其身体至少还有健全吸收机能)患者愿意受疗,我们无任欢迎(不过请记住,他们必需先存治疗费)。

我们最乐意治疗的,是任何权威医院、医生治不好、拒绝施治,晚期、非濒危的艾滋病、癌症、白血病、类风湿关节炎、渐冻人症患者。或者,找个植物人试试?我们治愈(或治至按权威西医标准双方协定的改善)的最长需时是连休息、电疗共59天。用两个月的时间,要么把个骗子面目揭穿,要么恢复健康,还可能有几万元收入,大概算得上接近“天上掉馅饼”吧!

阿孟的妈妈 发表于 2009-2-15 22:10:21

我不知道他的陷阱在哪里,但是我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htht598777 发表于 2009-2-15 23:24:44

谢谢 阿孟的妈妈

我也考虑可能有陷阱,但是不知道他怎么行骗,说的言之凿凿的,我还是不放心,哪有这种事啊???

坚强小鱼 发表于 2009-2-16 07:24:13

1)本疗法用的是轻低频脉冲电流,疗程中患者最多只会有电极与耳朵间的轻微刺激感和中医所谓 “气冲病灶”的轻度不适感,而绝对没有任何类似西医的伤害性、毒性等直接致残、致死的痛苦!

这个疗法我在89年就见过,应该不是什么新技术。当时在一家小诊所,是用来治疗癫痫的。能不能治疗癌症,看不出。不过坏作用估计没有。
如果有欺诈,看不出毛病在哪里。

ksxb 发表于 2009-2-16 11:01:03

魔术如果随便让你看出来也就不叫魔术了。

lang53208 发表于 2009-2-16 18:43:44

如果有确切地址有广州的病友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也许是一个民房内的诊所。上面挂满了锦旗: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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